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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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峰
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5号)、《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