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各教师:
接天宁区教师发中心通知,学校将组织优秀教师参加“第四届区教师发展工作室领衔人评选”活动,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3月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附工作室方案一式三份)交教科室。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第四届区教师发展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自我区创建首届教师发展工作室以来,在深化课程改革、改善教学行为、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打造青年教师多元发展平台,更好孵育区域特色成果,加快区名特优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发展,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届天宁区教师发展工作室申报。现就教师发展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运行模式
本届教师发展工作室将以项目研究作为工作室运行的主要方式,通过深度推进具有前瞻性、关联性、实效性的研究项目,达到提升区域教育品质、提高教育研究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申报时,申报者可立足自身实际自选研究项目。
二、评选类别与数量
1.评选类别
本届教师发展工作室包括中小学(含幼儿园)课程教学与信息技术两大类。
2.评选数量
本届区教师发展工作室数量初定20个左右。
三、申报对象
1.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2.以下人员不得申报:(1)区教育文体局、教师发展中心现职人员。(2)已领衔市名师工作室、乡村教师培育站等与教师发展工作室性质相似组织的人员。
3.年龄适中。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四、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性端洁,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举报。
2.教育理念先进,具备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高超的教育艺术,教育管理水平高,学科教学能力强,信息化素养好,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区享有良好的声誉,或在区内外本学科教师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2)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3)市教育(教育管理)领军人才;(4)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领域公认的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在职优秀教师。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主持过区级以上(含区级)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或获奖。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学校广泛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一式三份,附工作室方案(附件2)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审核。6轨及以上学校每校申报名额为2—3人,6轨以下学校每校申报名额为1—2人。
2.单位审核。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经行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单位将申报者申报材料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
3.材料复审。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议,经区文教局审核后确定并公布参加现场评审人员。
4.现场评审。通过初选者制作PPT进行讲演,内容为申报领衔人自述、教师发展工作室运行方案论述。时间为8分钟。自我介绍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发展经历和特长;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主要成果及特长、近五年获得的区级以上专业荣誉和综合荣誉等(时间为2分钟);教师发展工作室运行方案论述的主要内容为:工作室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方法、预期成果等(时间为6分钟)。
5.公示。由区文教局审核评审情况后,确定第四届教师发展工作室领衔人,并公布。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陈容老师处(202室)。同时将教师发展工作室申报表、工作室方案电子稿发送至陈容老师邮箱。电子稿请以申报人名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