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常州市高中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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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常州市高中生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中学、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校艺术教育水平,让具备艺术特长的学生充分展示才能,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常教体〔20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有关学校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参加比赛的对象是我区在籍就读的高(职)中学生(年级不限)。
2.各校须择优推荐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报名参赛,认真填写报名表并盖章后,于9月20日(周一)前送交区教育局基教科(1208室)。
二、参赛要求:
(1)比赛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2)参赛所需伴奏带(碟片)一律自备,且要保证质量。
(3)参赛选手如需现场伴奏,伴奏者必须为常州市在籍就读的高(职)中(或高中以下)学生。
(4)比赛时不提供任何特殊要求的灯光、舞美或道具等。
三、区教育局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预赛。
附件:第八届常州市高中生“三独”比赛武进赛区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9月9日
各普通中学、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校艺术教育水平,让具备艺术特长的学生充分展示才能,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常教体〔20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有关学校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参加比赛的对象是我区在籍就读的高(职)中学生(年级不限)。
2.各校须择优推荐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报名参赛,认真填写报名表并盖章后,于9月20日(周一)前送交区教育局基教科(1208室)。
二、参赛要求:
(1)比赛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2)参赛所需伴奏带(碟片)一律自备,且要保证质量。
(3)参赛选手如需现场伴奏,伴奏者必须为常州市在籍就读的高(职)中(或高中以下)学生。
(4)比赛时不提供任何特殊要求的灯光、舞美或道具等。
三、区教育局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预赛。
附件:第八届常州市高中生“三独”比赛武进赛区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