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政法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政法〔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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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关工委,区各直属机关关工委,各中小学校及有关学校:
因人事变动,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调整后的宣讲团成员名单如下:
团 长 张永璧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副团长 高桂芳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汉忠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文光 区公安局副政委
徐国平 区公安局主任科员
赵阿兴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世善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少山 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韦 萍 区人民法院刑庭教导员
朱杏玉 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卜 昕 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熊 晔 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科员
赵 荣 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潘剑芸 区人民检察院检调办副主任
朱晓燕 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
戚黎娜 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凤立成 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
陶婷婷 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邵 毅 区公安局法制室教导员
葛晓强 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石志定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警长
韦晗骏 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中队长
刘培良 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红明 区公安局网监大队副中队长
沈春兰 区公安局科教城派出所所长
李友法 区公安局科教城派出所教导员
彭旭飞 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毛亚娟 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魏 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周剑清 江苏红雨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伯华 江苏常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彭旭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毛亚娟、包玉平同志任副主任,陈少山、赵荣、邵毅同志为联络员。
中 共 常 州 市武进区委政法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