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登录
您好,超级管理员! 进入后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专题网站>>图书馆>>规章制度>>文章内容
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发布时间:2008-08-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不详
 

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1.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如发现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必须照章赔偿。

2.赔偿方法:①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②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

③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艇,应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3.注销范围:①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的书刊。

②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

4.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产账。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