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料(阅览)室制度
发布时间:20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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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料(阅览)室制度
1.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做他用。
2.资料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有需要,可在短期期限内归还。
3、资料复印,有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4、严禁私自剪裁,夹带读物离室。
5、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