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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起绑架事件的预警信息
日前,接市公安局通报,今年10月份以来,我省苏州、江阴、徐州及广东省广州、深圳、徐闻等地发生多起绑架学生勒索巨额赎金及撕票的恶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对此,全体学生应高度重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简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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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特点:
1.发案时间主要集中在中小学学生放学时段。
2.犯罪嫌疑人一般选择单独行走的未成年人作为作案目标,主要原因是此类受害人警惕性差、自防能力弱、易于掌控。
3.作案人员多系当地人或是熟悉当地情况的外来人员,对受害人家庭或周围地理环境熟识。如广东“
4.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均有预谋准备和选择作案目标的过程。如江阴市“
5.索财意向强烈。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利用家长对学童的在学校期间监护意识相对松懈、汽车隐匿转移人质方便等条件,选择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和白天驾车绑架作案,人质一旦到手,犯罪嫌疑人迅速采取电话联系受害人父母的方式勒索巨额赎金。
三、防范建议:
1.学生不要在衣着穿戴上相互攀比,避免“露富”;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处显露。发现异常情况要报告老师或告诉父母,不跟陌生人走,不上陌生人的车。
2.学会拒绝不正当的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果有人撬门扒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记住可信赖成年人的姓名、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6.遇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是要镇静、机智的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7.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体特征和其他线索,以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2010.01.11
升旗班级:高一(1)班
旗 手:吴俊超: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他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潘 磊:善于交友,热爱运动,喜欢参加团体活动。建设中国现代化是他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