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三河口中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实施我校的“名师工程”,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走上合理化,规范化轨道。依据常州市评选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校有一定的知名度。
2、必须具有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中学一级教师8年以上(含8年)。
4、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达到“优秀”等第或近二年内校级上过示范课。。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2、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近五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二年经历。有较高的学科教学理论,形成独特的学科教学风格、特色。
2、教育观念先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掌握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目标,并在教学过程中能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
(四)科研工作
1、近五年来,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能主动承担课题组的各项任务或课题结题报告的执笔者。
2、近五年来,至少有两篇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获奖)。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