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备忘
2010年10月18日
2012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工作的原则是:“遵循学籍、建立考籍、就读校考、同一属地”。
一、两种新情况
1.学测报名与学籍管理系统
为加强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管理,从2012届普通高中考生开始,全省学测报名工作中应届高中考生的资格,将以省教育厅基教部门建立的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为基准,各级招办及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有关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1)凡在本报名点没有任何学籍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以应届考生的身份报名。
(2)凡考生在报名中出现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等信息有误差时,必须由学校修改并经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3)在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前,外省考生如随户口转入我省,须凭外省学籍证明到当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后方可报名。
(4)在外省就读但户籍在我省的考生,须凭外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2.2012应届考生一律在就读学校报名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考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4号)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即2012届)新生开始,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就读学校为准,高二年级在校生学业水平测试,一律在考生就读学校报名。在执行按就读学校报名的规定时,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报名同一属地的原则不变。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可分为三个阶段:起初以户籍为准,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其次以学籍为准,在学籍学校报名;现阶段以就读学校为准,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参考。2009年,经过我们调研,听取基层意见,认为学测和高考报名应该“以人为本”,进行人性化管理,在哪里就读就在那里参加学测考试、体检、口语听力考试和高考等,免得考生来回折腾。特别是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它是检测高中阶段学生文化课的一种手段,是高中学生学习的延续,在就读学校参考,更能检验学校和考生的实际教学和学习水平,因此,我们召开了由各市招办主任参加的关于学测考籍管理的专题会议,并于09年3月下发了学测考籍管理的2009年4号文件。
据部分家长来电反映,少数学校不允许借读考生报名参加学测,主要担心增加参加高考人数的分母,影响高考成绩,影响学校声誉。现重申,今年学测报名在借读考生报名资格上不折不扣执行2009年4号文件。任何学校不得互相推诿,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允许借读考生报名。省教育厅基教部门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也有每个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学校和就读学校信息,以方便考生进行报名。
学校收取考生的借读费,就要对考生负责。既要管考生的学习,又要管考生的考试。有些学校收了考生的借读费,又对考生不负责任,到考试时,将成绩好的考生留下来,成绩差的考生撵走,使社会对教育和考试产生不良影响。
还有三个因素:一是如考生在就读学校和学籍学校都报不上名,影响考生参加学测考试,有关部门和学校将负重大责任;二是现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允许将高考成绩统计并向社会公布,因此,考生在哪里参加高考都对学校声誉影响不大。目前,教育部正在考虑高考报名社会化,到时高考成绩对学校的影响将大大减少;三是如学校认为借读考生影响了学校声誉,从现在起就不必再招收借读考生来校借读了。所以,希望各地要有大局观念,要有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观念,认真细致地做好有关学校的工作,认真宣传09年4号文件精神,将矛盾化解在报名工作的前期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2012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2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
3.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2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08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2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4.2011年当年不参加普通高考的2011届及以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报考者。
5.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2012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的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6.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2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考生身份证等信息采集时间与方法:报名点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或手工)采集本报名点考生身份证信息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前。2012届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中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取得考籍号,填写《江苏省2012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报名文件附表2-1);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上述手续。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http://{域名已经过期}),填报相应报考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时间:学业水平测试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5-7日,逾期不得补报。
3.网报确认时间:2010年11月5-7日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4.采集考生信息时,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学测报名宣传工作,我们的同志每年都做这项工作,已经很熟悉报名流程了,但高二年级新生是第一次经历学测报名,因此,应该大力做好网报的宣传工作,培训工作,以减少报名工作中的差错。
2.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应届高考之年:不论考生是否参加应届高考都是三年有效。
4.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但学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最迟在高考考场编排前需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等级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经省考试院高招处审核后开具成绩证明至该生所在的市级招办,待市级招办将该生的考籍号报至省后,由省统一办理同类考生的成绩登记手续。此项工作的截止时间为今年高考考场编排完毕前。
5.在发放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并签订江苏省2012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取消学测必修科目考试时考生第二次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做法。
6.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指导考生了解学业水平测试网报的有关政策与方法,正确填写有关表格和进行网报,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并要求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进行审核,县(市、区)招办最后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7.所有已取得考籍号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四项信息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修改。考生在网报前如发现现有的以上四项信息与事实不符,应立即逐级上报,最终由省对各市上报信息在网报系统中进行修改并确认。考生所上报的修改信息中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一致的,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各市将本市需要修改的考生信息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学测科(报名文件附表2-2)。
8.各报名点要认真学习报名文件和有关规定、反复演练网报系统直到熟练使用,及时准确指导考生解决出现的实际问题,按有关规定正确填报报名信息。杜绝因错误指导造成信息差错等后遗问题。各报名点要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后备设备和人员,防止网报过程中发生中断、阻滞等情况发生,确保网报安全、顺利、平稳进行。
9.修改考生信息要慎重。2010年学测成绩出来以后,我们发现有人在考试前后,或者在信息技术与学测考试之间改过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特别是有考生将姓名与身份证号全部改掉,造成该考生学测考试与信息技术考试中同一个考籍号,但是姓名与身份证号却不同的状况。现特别强调:
(1)各级招办对于修改考生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的一定要慎重,仔细核对,严防产生漏洞。修改此类信息的,一定要先看该考籍号下是否已经存在学测成绩,对于已经存在学测或者信息技术成绩的一定要确定该成绩确实属于该考生,否则修改后会造成学测成绩被张冠李戴。
(2)对于目前该考籍号下无学测成绩(一般为高二考生)建议除明显笔误外,均不予以修改,特别是姓名与身份证号同时修改的应更加慎重,防止有人故意使用这种方法取得不该取得的学测成绩。针对此类情况应该是新建考籍号,走补报名流程。
10.有关日程安排:
(1)11月1日—11月30日,全省信息技术考试考生在线模拟练习。
(2)2011年1月15日前,各市汇总所辖市的县以下学测考点和新增考点,以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表格形式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考场随机编排。
(3)3月16日,各市领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试卷、答题卡等。
(4)4月10日前,发布学测(含信息技术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