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常州市无吸烟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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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峰
为切实做好武进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障师生员工健康,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努力推进学校控烟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即日起,我校决定创建常州市无吸烟单位,结合我校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禁烟区内不准任何人吸烟,发现外来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劝阻。
二、禁烟区内贴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烟具,发现禁烟区内有烟蒂,应自觉捡起。
三、校内不得向任何个人派发香烟,在校园内客人向教职员工派发香烟时,应婉言谢绝。
四、会议室、办公室、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任何人吸烟。
五、成立创建常州市无吸烟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峰
副组长:周建清 邱仲新 李建新 李秀敏
组 员:张建春 董新跃 张建新 刘富华 刘宏伟 王静
常州市武进区三河口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