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2〕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评选方式 第十批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市局将采用“重点推荐”和“评选”两种方式选拔产生。市局分配给我区“重点推荐”名额骨干教师为18名,学科带头人为7名。有关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区教研部门必须严格对照条件,优中选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高且业绩突出者适量推荐,报局评议审核后再报市局审批。 各单位其余申报人员全部进入“评选”程序。 二、关于评选范围和对象(补充) 1.原则上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常州市骨干教师申报参评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武进区骨干教师、常州市教学能手申报参评常州市骨干教师。 2.职业类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均不参加本批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释口径 1、条件中关于职称的履行职责年限数,必须是“满”规定的年数。例:中学学科带头人规定为中高3年,即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取得的中高,并在相应岗位上聘任。以此类推。 2、条件中申报评选骨干教师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是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校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本次评选申报,为教师对照条件自主报名,虽无名额限制,但条件、程序较以往有较多变化,必须逐项逐条认真研读文件,学校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条件见市局文件附件),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参评条件才可申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者,特别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年龄条件不符的,不得申报。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我区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校务必于 各有关单位如有重点推荐对象,一并上报《重点推荐审核表》(纸质一式二份)。 五、各评选考核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310892 附件1:常教人〔2012〕48号文件 附件2:常教人〔2012〕48号文件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主题词:教师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



《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发布时间: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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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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