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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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峰
关于转发《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
达标校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处室、各位教职工: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现将《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评估标准》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对照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武进区三河口高级中学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