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010-2011学年度,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材料要求:
1、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2、课堂教学考核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
3、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提供听课本(已经交教务处的可以不再提供);
4、参与课题研究材料(参与或承担省级课题及区级课题主持人,可以不再提供材料);
5、论文发表或获奖证书材料(已经提供给“争创四星材料组”者,可以不再提供)。
材料时间范围:2010年8月1日-2011年7月15日
附件1:
三河口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课堂教学示范课评议汇总表
姓 名 |
| 授课 班级 |
|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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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 课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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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听课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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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教师签名:
教研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常州市武进区三河口中学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条例(试行)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常教人(2003)35号《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中有关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和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考核要求(同时具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在学生评教师活动中平均满意率在85%以上。
2、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按时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规定的考查项目,每学期有规范的读书笔记(5000字以上),吸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观念先进,能理论联系实际,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学生、感染学生,受到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3、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目标,并在考核课中,概念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内容详略得当;能根据学科发展状况,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注意因材施教,语言表达清楚,条理清晰,能启发学生思维;善于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造意识;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研究课视作考核课,考核要求为优。
5、具有较强的培养新教师或指导青年教师能力,培养新教师要有确定的师徒合同关系和明确的奋斗目标(三年为有效期),所带的徒弟进步比较明显。指导青年教师要有听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10节。
6、积极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的研究(或有独立的子课题),方法科学,有研究计划、实验课、总结等过程材料,或有校级以上的独立课题(应是课题设计或结题报告的执笔者)。
7、有科研成果,其学科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含教育年会)获奖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学年的考核资格
1、犯有政治立场错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社会公德,参与赌博、邪教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纪律松弛,屡教不改,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教育工作损失的;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热衷于第二职业。向学生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受有处分尚未撤销,或违纪违法行为,正在立案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