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证 须 知
一、按照《常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申请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主应当是本市市区常住人口或非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口)。
二、常住人口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凭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卡》,检验车辆合格后办理。
三、非本地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口)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及在常居住证明,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卡》,检验车辆合格后办理。
在常居住证明包括:
①在本地工作并在所在单位暂住的,提供单位证明。
②在本地租赁房屋暂住的,提供房东与派出所签定的《常州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本地自购房屋暂住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抵押银行贷款的,提供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证明原件。
四、办证程序:
1、填写《电动车自行车登记卡》;
2、检验车辆;
3、检验合格后到办证窗口办理手续,领取牌证;
4、安装牌证。
5、每辆车收取牌证工本费捌元正。
办理电动车牌证的具体流程
(1)电动自行车车主从互联网下载或到各办证点领取《电动自行车登记卡》,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内容。
(2)凭购车发票(或购车收据)、车辆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外来人员需有效暂住证及单位证明或《常州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车辆到就近办证点车辆检验处验车。
(3)验车人员核查电机号。无电机号的由验车人员确定电机钢印号,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补敲钢印。
(4)验车合格后,凭加盖“合格”印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卡》到各办证窗口,提交材料办理牌证。
(5)窗口受理后,审核材料,进行车辆、车主信息登录,确定号牌、打印“行驶证”,收取工本费人民币捌元正后发放号牌。
(6)车主携带车辆及牌证到上牌处安装牌照。
电动自行车登记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电话(手机) 厂牌型号 电机号码(后8位) 颜色 购车 购车 发票 商店 时间 号码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办证须知: 一、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整车性能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标准的规定:最高车速不大于 二、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主应当是市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 三、车主凭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携带车辆到办证点办理手续。 四、非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1、在单位内暂住的,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单位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办理; | 2、租赁房屋暂住的,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房东与派出所签订的《常州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办理;3、在自购房屋暂住的,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办理。 五、办证程序:1、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卡》2、检验车辆;3、检验合格后到受理窗口办理手续,领取牌证;4、安装牌照。 六、缴费:每辆车缴牌证费人民币捌元正。 车辆检验员: |